DB37/T 5015-2014 EPS模块工业建筑围护结构技术规程
标准号 | DB37/T 5015-2014 | 标准名称 | EPS模块工业建筑围护结构技术规程 |
发布日期 | 2014-07-15 | 实施日期 | 2014-09-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批准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Q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60.10 | ||
起草人 | 孙增桂、林国海、尹鹏、朱元龙、刘斌勇、江香玉、曹万林、傅传国、于德湖、周新刚、王蕴、孙鲁军、卜志宏、周楠楠、周生洪、徐涛、张全立、孟祥磊、迟玉君、贾铭、陈曲波、黄江敏、张宇、翟宏远、初鹏、郭洪雨、许廉德、张司本、李福 |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哈尔滨鸿盛房屋节能体系研发中心、山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山东省建设科技中心、山东建筑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烟台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富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万科建筑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北京五航星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朝日低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规范EPS模块在工业建筑围护结构中的应用,提高其保温隔热性、耐久性、防火安全性和易施工性能,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以下(含丙类)EPS模块工业建筑外围护结构的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验收。 EPS模块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的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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