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5052-2015 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规范
标准号 | DB37/ 5052-2015 | 标准名称 | 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规范 |
发布日期 | 2015-12-30 | 实施日期 | 2016-03-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93.020 | ||
起草人 | 付宪章、马连仲、郑全明、王殿斌、苏玉玺、张洪岗、樊祜传、罗永现、盛根来、于永志、于洪安、王龙军、王基文、王宇平、王协强、叶胜林、闫强刚、杨庆义、杨炳建、李公岩、肖代胜、吴显金、吴邵芳、陈松、陈圣仟、陆秋生、孟凡运、彭玉明 |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站、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山东省深基础工程勘察院、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潍坊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菏泽市建设工程勘察院、威海市建设工程审图中心、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鲁北地质工程勘察院 | ||
适用范围 | 为了使岩土工程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山东地区的岩土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设计。 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岩土工程设计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荷载作用及效应、施工技术并结合工程具体要求及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合理选型,精心设计,方案可靠,保护环境。 山东省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和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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