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096-2017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规范
标准号 | DB37/T 5096-2017 | 标准名称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规范 |
发布日期 | 2017-05-25 | 实施日期 | 2017-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10.01 | ||
起草人 | 徐友全、潘峰、胡雪晶、陈文、李虚进、江国庆、李勇、马升军、辛延秋、侯福燕、刘静、董青、范进勇、屈增涛、程克明、张悦胜、曾大林、金永满、陈本奎、秦美丽、杨明森、赵灵敏、鞠佳、许广保 |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山东营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山东三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园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建通浩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国润恒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标准化,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水平,依据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山东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活动。 建设单位宜委托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的专业化管理咨询服务活动。 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并订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合同。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实施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项目立项批文及相关文件。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专业、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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