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03-2017 “多表合一”采集数据传输标准
标准号 | DB37/T 5103-2017 | 标准名称 | “多表合一”采集数据传输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10-19 | 实施日期 | 2018-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L78 | ||
国际标准分类 | 17.220.20 | ||
起草人 | 刘继东、贾瑞宝、李云亭、王相伟、陈琳、姚振兴、孟平、孙海彬、郭宝利、郭亮、李哲、缪庆庆、邹吉全、李东、赵可标、桂纲、林涛、王贻亮、王海涛、周红霞 |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燃气热力协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山东大学计算机学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济南水务集团、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力创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金水科技公司、国网威海供电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国网德州供电公司、国网莱芜供电公司、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规范“多表合一”采集数据传输的基本要求,定义帧结构模型、物理层及数据链路层中的通信方式以及字节传输序列,规定数据加密方式、解密方式、报文应用和数据结构,保证采集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精准性,提升采集数据的有效性,减少数据传输通信协议二次开发、调试成本,实现数据双向通信的安全、可靠、快速的目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远传抄表系统中,点对点、 多点共线及一点对多点的通信方式,适用于主站对集中器执行主从问答方式以及终端主动上传方式的通信,以及集中器与协议转换器间一主一从或一主多从数据交换的集中抄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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