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90-2021 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
标准号 | DB37/T 5190-2021 | 标准名称 | 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 实施日期 | 2021-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93.010 | ||
起草人 | 郑毅、刘凯、王怀海、赵娜、乔梁、刘达光、邢照雨、徐倩、鹿群、闫俊、王柯、于静、谢技勋、赵振华、马纯强、李倚鸣、宋广骞、王健、崔亮、王涛、韩京森、张彩艳、王永亮、王磊、章明友、王芃、董文洁、扈玉坤、张迎辉、付金亭 | ||
起草单位 | 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海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同、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落实国家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有序推进山东省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构建城镇源头雨水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实现源头雨水的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和径流污染控制,使建筑与小区、工业建筑与厂区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民用建筑与小区、工业建筑与厂区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雨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雨水利用工程。 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当地的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采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各项技术,同时要注重节能环保和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应用。 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应结合室外总平面、园林景观建筑、给水排水等专业相互配合设计。 新建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和施工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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