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017-2022 乘用车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
标准号 | DB11/T 1017-2022 | 标准名称 | 乘用车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 实施日期 | 2022-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11/T 1018-2013、DB11/T 1017-2013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F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起草人 | 张晨航、张丽丽、徐华、马晓东、李明宇、张雅男、蔡兴吉、王立君、杨洋、李智伟、李平元、李凌日、王玉琪、夏宝山、刘怡 | ||
起草单位 | 北京汽车行业协会、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汽车公司、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统计一般要求、计算方法、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和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乘用车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管理、评价与监督。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