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599-201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 DB12/ 599-2015 | 标准名称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5-09-25 | 实施日期 | 2015-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归口单位 |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Z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30 | ||
起草人 | 唐运平、卢学强、刘红磊、邵晓龙、李安定、张志扬、马建立、王元刚、耿世伟、李慧、孟建丽、王乃丽、高翔、鲁富蕾、卢志强、孙猛、邹克华、邓小文 | ||
起草单位 |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津市水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向水环境直接排放的其他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也按本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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