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951-2022 地理标志产品 库伦荞麦
标准号 | DB15/T 951-2022 | 标准名称 | 地理标志产品 库伦荞麦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实施日期 | 2022-08-29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15/T 951-2016 | |
提出单位 |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B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60 | ||
起草人 | 张春华、呼瑞梅、刘伟春、周美亮、张凯旋、金晓蕾、于晓弘、苏布道、黄前晶、张桂华、郭大利、伙秀兰、丁宁、齐金全、文峰、王健、张力焱、叶英杰 | ||
起草单位 | 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库伦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弘达盛茂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绿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库伦旗蕴绿菌业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库伦荞麦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分类、地理环境、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库伦荞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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