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43-2022 用人单位粉尘危害风险评估指南
标准号 | DB4403/T 243-2022 | 标准名称 | 用人单位粉尘危害风险评估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2-07-20 | 实施日期 | 2022-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C5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00 | ||
起草人 | 左弘、周伟、李天正、王雪毓、香映平、于碧鲲、陈浩、田亚锋、林艳发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用人单位粉尘危害风险评估的人员和资质、评估程序、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应用阶段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的预防、控制、风险评估及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石棉粉尘的职业危害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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