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43-2022 用人单位粉尘危害风险评估指南

标准号 DB4403/T 243-2022 标准名称 用人单位粉尘危害风险评估指南
发布日期 2022-07-20 实施日期 2022-08-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归口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C52
国际标准分类 13.100
起草人 左弘、周伟、李天正、王雪毓、香映平、于碧鲲、陈浩、田亚锋、林艳发
起草单位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用人单位粉尘危害风险评估的人员和资质、评估程序、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应用阶段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的预防、控制、风险评估及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石棉粉尘的职业危害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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