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46.4-2022 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第4部分:人员管理及硬件设施

标准号 DB4403/T 246.4-2022 标准名称 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第4部分:人员管理及硬件设施
发布日期 2022-07-22 实施日期 2022-08-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批准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12
国际标准分类 03.160
起草人 曾碧静、黄晓莉、李睿、吴恋、万小红、孙桢晶、熊焰琴、秦婷
起草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复议服务工作的人员管理要求、硬件设施要求以及信息化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的市、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人员管理、硬件设施配置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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