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46.2-2022 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第2部分:文书撰写制作
标准号 | DB4403/T 246.2-2022 | 标准名称 | 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第2部分:文书撰写制作 |
发布日期 | 2022-07-22 | 实施日期 | 2022-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深圳市司法局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司法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3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60 | ||
起草人 | 黄晓莉、曾碧静、杨文君、陈澄、万小红、卓斌、权晶、黄锐凯、孙紫娴、刘婧宜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复议文书的分类、撰写制作的基本要求及各类文书的结构和撰写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的市、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文书的撰写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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