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46.1-2022 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第1部分:案件办理
标准号 | DB4403/T 246.1-2022 | 标准名称 | 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第1部分:案件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2-07-22 | 实施日期 | 2022-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深圳市司法局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司法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60 | ||
起草人 | 曾碧静、黄晓莉、陈澄、吴恋、李睿、詹炳、郭佳、方诚、李俊杰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案件审理、文书送达、复议决定抄告、文书公开、案卷归档、指导与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的市、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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