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44-2022 旱田土壤4种长残效除草剂污染生物炭原位钝化修复技术规程
标准号 | DB12/T 1144-2022 | 标准名称 | 旱田土壤4种长残效除草剂污染生物炭原位钝化修复技术规程 |
发布日期 | 2022-09-08 | 实施日期 | 2022-10-1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B13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20 | ||
起草人 | 秦旭、黄青青、赵立杰、梁学峰、王林、孙约兵、徐应明 | ||
起草单位 |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旱田土壤长残效除草剂污染生物炭原位钝化修复技术规程的要求、方法、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受长残效除草剂莠去津、烟嘧磺隆、嗪草酮、氟乐灵单一或复合污染的农田旱地潮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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