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206-1991 甲霜灵原药
标准号 | HG 2206-1991 | 标准名称 | 甲霜灵原药 |
发布日期 | 1991-11-18 | 实施日期 | 1992-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化学工业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G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0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甲霜灵原药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N-(2,6二甲苯基)-氨基丙酸甲酯和甲氧基乙酰氯缩合而成的甲霜灵原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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