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461-1993 胺菊酯原药
标准号 | HG 2461-1993 | 标准名称 | 胺菊酯原药 |
发布日期 | 1993-07-05 | 实施日期 | 1994-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化学工业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G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0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胺菊酯原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胺醇和菊酰氯、氯甲基业胺和菊酸钠合成工艺生产的胺菊酯。 有效成分:胺菊酯 化学名称:3,4,5,6-四氢酞酰亚胺基甲基(IRS)-顺,反-2,2-二甲基-3-(2-甲基-1-丙烯基)环丙烷羧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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