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761-1993 核电厂地震仪表准则
标准号 | EJ/T 761-1993 | 标准名称 | 核电厂地震仪表准则 |
发布日期 | 1993-04-14 | 实施日期 | 1993-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 ||
中国标准分类 | F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20.2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地震仪系统的最低要求。地震仪表应能检测地面运动和具有代表性的抗震I类构筑物、设备及管道的响应运动。 本标准适用于轻水堆核电厂用于监测的地震仪表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自动触发停闭核电厂和开发研究用的地震仪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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