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676-1995 4%赤霉素乳油

标准号 HG 2676-1995 标准名称 4%赤霉素乳油
发布日期 1995-04-05 实施日期 1996-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 化学工业部
中国标准分类 G25
国际标准分类 65.100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4%赤霉素乳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赤霉索提取液,经浓缩结晶析出霉素原药后,留下的母液添加乳化剂等配制而成的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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