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676-1995 4%赤霉素乳油
标准号 | HG 2676-1995 | 标准名称 | 4%赤霉素乳油 |
发布日期 | 1995-04-05 | 实施日期 | 1996-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化学工业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G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0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4%赤霉素乳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赤霉索提取液,经浓缩结晶析出霉素原药后,留下的母液添加乳化剂等配制而成的乳油。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