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994-1996 轻水堆核电厂工作人员辐射防护培训规定
标准号 | EJ/T 994-1996 | 标准名称 | 轻水堆核电厂工作人员辐射防护培训规定 |
发布日期 | 1996-04-18 | 实施日期 | 1996-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 ||
中国标准分类 | F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20.01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轻水堆核电厂工作人员辐射防护培训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固定式轻水堆核电厂及核热厂内,从事和涉及辐射工作的人员的培训。核供热站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培训可参照执行。 对于辐射防护专业人员的培训,应采用更为严格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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