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715-1998 核工业理化分析实验室制定质量保证大纲导则
标准号 | EJ/T 715-1998 | 标准名称 | 核工业理化分析实验室制定质量保证大纲导则 |
发布日期 | 1998-08-25 | 实施日期 | 1998-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EJ/T 715-1992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 ||
中国标准分类 | F46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20.99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理化分析实验室质量保证大纲一般应包括的基本要素:组织、质量保证大纲、培训与资格审查、规程、实验室记录、记录控制、采购控制、测量设备与材料的控制、测量的控制和缺陷及其纠正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核工业理化分析实验室。本标准所列的质量保证的基本要素和建议的实施细则具有通用性,为实验室按具体的任务要求建立质量保证大纲和制定具体措施提供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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