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620-2004 电动草坪割草机
标准号 | LY/T 1620-2004 | 标准名称 | 电动草坪割草机 |
发布日期 | 2004-11-03 | 实施日期 | 2004-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林业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B9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60.80 | ||
起草人 | 刘峰、袁太炎 | ||
起草单位 | 南通天一户外机械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草坪割草机的术语、型号编制方法、基本要求、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单相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且电动机额定功率不大于3kW的旋刀电动草坪割草机(以下简称电动草坪割草机)。 本标准未涉及电动草坪割草机对其他用电设备产生电磁干扰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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