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A 41-2005
代替以下标准:GA 41-1992
中文名称: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
发布日期:2005-01-17
实施日期:2005-05-01
归口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
起草人
龚标、崔小平
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浙江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等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的主要内容、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有关痕迹、物证的勘验。
标准编号:GA 41-2005
代替以下标准:GA 41-1992
中文名称: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
发布日期:2005-01-17
实施日期:2005-05-01
归口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
龚标、崔小平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浙江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等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的主要内容、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有关痕迹、物证的勘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