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N/T 1603.5-2006
中文名称: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5部分:液晶电视
发布日期:2006-11-10
实施日期:2007-05-16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起草人
王长恺
起草单位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标准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薄膜晶体管液晶电视广播接收机(以下简称液晶电视)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交流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具备广播电视接收功能的进出口薄膜晶体管液晶电视机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为工业目的专门设计的液晶电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