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2001-2011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标准号 | MH/T 2001-2011 | 标准名称 |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
发布日期 | 2011-11-29 | 实施日期 | 2012-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MH 2001-2004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50 | ||
起草人 | 吕尔学、熊杰 | ||
起草单位 |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运输航空严重事故、运输航空一般事故、通用航空事故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执行国家抢险、救灾等特定事由所征用航空器的事故征候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器非法飞行或蓄意破坏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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