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N/T 1791.1-2006
代替以下标准:SN 0625.1-1997;SN 0625.2-1997
中文名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1部分:废塑料
发布日期:2006-08-28
实施日期:2007-03-01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起草人
林宏雄
起草单位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标准范围
SN/T 1791的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塑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检验检疫、结果判定和处置。本部分适用于以下海关商品编号的废塑料的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