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223-2007 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带录制规范
标准号 | GY/T 223-2007 | 标准名称 | 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带录制规范 |
发布日期 | 2007-04-12 | 实施日期 | 2007-05-01 |
废止日期 | 2019-06-24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M71 | ||
国际标准分类 | 33.160 | ||
起草人 | 李勇、杜卫中 | ||
起草单位 | 中央电视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录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GB/T 14857-1993 规定的串行数字分量视频信号和符合 GB/T14919-1994 规定的数字音频信号,或经过码率压缩编解码处理后,达到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要求的电视节目录像磁带的录制、播出和交换。采用其他数字编码方式和记录介质的电视节目的录制、播出和交换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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