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59-2009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标准号 | SL 459-2009 | 标准名称 |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发布日期 | 2010-01-07 | 实施日期 | 2010-04-07 |
废止日期 | 2020-05-07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水利部水资源司 |
批准发布部门 | 水利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P40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40.60 | ||
起草人 | 谢新民、张海涛 | ||
起草单位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1.0.1 为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规范和指导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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