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59-2009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标准号 SL 459-2009 标准名称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发布日期 2010-01-07 实施日期 2010-04-07
废止日期 2020-05-07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水利部水资源司
批准发布部门 水利部
中国标准分类 P40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60
起草人 谢新民、张海涛
起草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适用范围

1.0.1 为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规范和指导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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