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323-2010 原发性肺癌诊断
标准号 | WS 323-2010 | 标准名称 | 原发性肺癌诊断 |
发布日期 | 2010-08-03 | 实施日期 | 2011-03-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卫生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C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赫捷、周纯武 | ||
起草单位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等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原发性肺癌的诊治流程、诊断依据、诊断、组织学分类、分期、鉴别诊断、筛查和随访。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肺癌的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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