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900-1994 水中总放射性测定 蒸发法

标准号 EJ/T 900-1994 标准名称 水中总放射性测定 蒸发法
发布日期 1994-10-24 实施日期 1995-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中国标准分类 Z16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45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β放射性浓度的蒸发浓缩法。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水、地面水、地下水和核工业排放废水中放射性核素(不包括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属挥发性核素)的总β放射性的测定。也可用于咸水或矿化水中总β放射性的测定。测定范围:5*10e-2~10e2Bq/L的水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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