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900-1994 水中总放射性测定 蒸发法
标准号 | EJ/T 900-1994 | 标准名称 | 水中总放射性测定 蒸发法 |
发布日期 | 1994-10-24 | 实施日期 | 1995-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 ||
中国标准分类 | Z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45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β放射性浓度的蒸发浓缩法。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水、地面水、地下水和核工业排放废水中放射性核素(不包括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属挥发性核素)的总β放射性的测定。也可用于咸水或矿化水中总β放射性的测定。测定范围:5*10e-2~10e2Bq/L的水样。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