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988-1996 用于评估铀燃料制造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假定
标准号 | EJ/T 988-1996 | 标准名称 | 用于评估铀燃料制造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假定 |
发布日期 | 1996-04-18 | 实施日期 | 1996-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 ||
中国标准分类 | F77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20.99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评估铀燃料制造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所用的核临界事故特性、放射性物质释放、剂量估算、大气扩散等方面的假定。 本标准适用于铀燃料制造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评估。 铀转换、铀浓缩、铀冶金与加工设施也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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