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4016.2-2004 民用航空气象 第2部分:预报
标准号 | MH/T 4016.2-2004 | 标准名称 | 民用航空气象 第2部分:预报 |
发布日期 | 2004-12-20 | 实施日期 | 2005-04-01 |
废止日期 | 2020-03-10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060 | ||
起草人 | 王新、须剑良、苏丽蓉、唐民 | ||
起草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 ||
适用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制作与发布民用航空机场预报、着陆预报、起飞预报、区域预报、航路预报、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情报、机场警报和风切变警报的内容和格式。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气象预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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