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967-1995 用于评估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假定

标准号 EJ/T 967-1995 标准名称 用于评估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假定
发布日期 1995-07-04 实施日期 1995-1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中国标准分类 F77
国际标准分类 27.120.99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评估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关于核临界事故特性,放射性物质释放、剂量估计、大气扩散的假定。 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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