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 6-1991 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 LD 6-1991 标准名称 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 1991-08-06 实施日期 1992-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 劳动部
中国标准分类 C73
国际标准分类 None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的性能、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空气中含粉尘及微粒作业现场使用的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8%空气中含有毒微粒超过TJ36规定的场所及可能引起爆炸场所使用的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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