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5002-1996 民用机场特种车辆、专用设备配备
标准号 | MH/T 5002-1996 | 标准名称 | 民用机场特种车辆、专用设备配备 |
发布日期 | 1996-05-09 | 实施日期 | 1996-07-01 |
废止日期 | 2020-03-10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V57 | ||
国际标准分类 | None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场道、机坪、航站楼、应急救援的特种车辆和专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应配备品类与数量的最低限额,除上述规定范围,其他设备不纳入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及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民用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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