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4101-2008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 | AQ 4101-2008 | 标准名称 |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
发布日期 | 2008-11-19 | 实施日期 | 2009-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00 | ||
起草人 | 韩国庆、彭杰 | ||
起草单位 | 中国民用爆破器材流通协会、北京网新中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的监控目标和要求、管理实施、组成和结构、前端设备设置和要求、网络传输、监控管理平台、用户终端等通用技术要求,以满足本地和远程监控管理需要。 本标准适用于烟花爆竹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视频监控、入侵检测、报警系统等监控系统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实施、项目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开发、生产和质量控制。 本标准可供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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