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47-2009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标准号 SL 447-2009 标准名称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发布日期 2009-05-21 实施日期 2009-08-2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批准发布部门 水利部
中国标准分类 B11
国际标准分类 13.080
起草人 朱党生、纪强
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规划设计院等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小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对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和利用外资项目,可根据工程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内容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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