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222-2010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 | QC/T 222-2010 | 标准名称 |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
发布日期 | 2010-08-16 | 实施日期 | 2010-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QC/T 222-1997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T4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140 | ||
起草人 | 郭兰、聂成军 | ||
起草单位 | 重汽集团专用汽车公司、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等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自卸汽车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随车文件、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定型汽车二类底盘、以液压倾卸的自卸汽车(包括后卸自卸汽车、侧卸自卸汽车和三面自卸汽车)。 其它类型的具有自卸功能的机动车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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