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L/T 586-2008
代替以下标准:DL/T 586-1995
中文名称: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发布日期:2008-06-04
实施日期:2008-11-01
归口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人
张心、王坚
起草单位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等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设备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造要求,对电力设备监造内容和见证方式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本标准仅适用于依据合同对电力设备的制造过程进行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产品),包括火电、水电、风电、输变电、热电联产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核电常规岛和BOP设备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