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993-2008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标准号 EJ 993-2008 标准名称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发布日期 2008-03-17 实施日期 2008-10-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EJ 993-1996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批准发布部门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中国标准分类 D09
国际标准分类 13.280
起草人 邓文辉、李先杰
起草单位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山和选冶厂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闭和退役等辐射防护原则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和铀选冶厂。含有铀钍元素伴生矿的矿山或选冶厂亦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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