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4.2-2007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2部分:危险品的储存

标准号 MH/T 3014.2-2007 标准名称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2部分:危险品的储存
发布日期 2007-10-16 实施日期 2008-02-01
废止日期 2019-09-09 代替以下标准 MH 3145.122-2003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批准发布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标准分类 V55
国际标准分类 49.100
起草人 常宝森、孙作琪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适用范围

MH/T 3014的本部分规定了危险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品的储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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