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417-2012 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 | CJ/T 417-2012 | 标准名称 | 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
发布日期 | 2012-12-24 | 实施日期 | 2013-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S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45.060 | ||
起草人 | 沈闻起、赵明花 | ||
起草单位 | 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等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的使用条件、技术规格、基本要求、车体及车辆连接、司机室、客室、空调系统、转向架、制动系统、牵引及辅助电源系统、照明系统、控制及监控诊断系统、通信广播及信息显示、标记、质量保证及运输、试验、检查与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在地面轨道线路运营,且可以与其他地面交通车辆混行的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简称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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