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1-1998 核设施水质监测采样规定

标准号 HJ/T 21-1998 标准名称 核设施水质监测采样规定
发布日期 1998-01-08 实施日期 1998-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局
中国标准分类 Z33
国际标准分类 13.030.01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核设施地下水、地表水(不包含海水)、工艺排放水的采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设施和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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