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T 1001-2005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标准号 CH/T 1001-2005 标准名称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发布日期 2005-12-07 实施日期 2006-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CH/T 1001-1991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国家测绘局
批准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中国标准分类 A75
国际标准分类 07.040
起草人 吕玉霞、郭玉芳
起草单位 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绘项目总结和专业技术总结编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测绘生产项目的项目总结和专业技术总结的编制,其他测绘项目总结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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