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50-2009 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标准号 | SL 450-2009 | 标准名称 | 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9-05-06 | 实施日期 | 2009-05-12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
批准发布部门 | 水利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P59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40 | ||
起草人 | 刘宁、刘志明 | ||
起草单位 |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堵塞河道形成的堰塞湖,冰川堆积物形成的堰塞湖处置应专门研究、论证。 应综合考虑形成堰塞湖的堰塞体危险性、堰塞湖溃决损失严重性等因素,分析确定堰塞湖的风险等级。 对规模巨大或溃决后果特别严重的堰塞湖,其洪水标准和堰塞体安全标准可作专门论证。 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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