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621-2013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功能试验要求
标准号 | CB/T 3621-2013 | 标准名称 |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功能试验要求 |
发布日期 | 2013-04-25 | 实施日期 | 2013-09-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CB/T 3621-1994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委员会船舶消防分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U23 | ||
国际标准分类 | 47.020.50 | ||
起草人 | 李友根 | ||
起草单位 | 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和货舱烟雾探测报警系统功能的试验条件和试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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