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823-2009 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
标准号 | QC/T 823-2009 | 标准名称 | 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 |
发布日期 | 2009-11-17 | 实施日期 | 2010-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T35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10 | ||
起草人 | 方锡邦、钱晓霞 | ||
起草单位 | 合肥邦立电子有限公司、绍兴县龙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其他机动车用燃油传感器也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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