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823-2009 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

标准号 QC/T 823-2009 标准名称 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
发布日期 2009-11-17 实施日期 2010-04-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标准分类 T35
国际标准分类 43.040.10
起草人 方锡邦、钱晓霞
起草单位 合肥邦立电子有限公司、绍兴县龙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其他机动车用燃油传感器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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