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4.6-2007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6部分:航空器材的地面装运
标准号 | MH/T 3014.6-2007 | 标准名称 |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6部分:航空器材的地面装运 |
发布日期 | 2007-10-16 | 实施日期 | 2008-02-01 |
废止日期 | 2019-09-09 | 代替以下标准 | MH 3145.126-2003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V55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100 | ||
起草人 | <p>吴玲、孙作琪 等</p> | ||
起草单位 | <p>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p> | ||
适用范围 | MH/T 3014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航空器维修区内民用航空器材的地面装运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航空器维修区内民用航空器材的地面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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