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67-2006 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

标准号 SL 367-2006 标准名称 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
发布日期 2007-03-01 实施日期 2007-06-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局
批准发布部门 水利部
中国标准分类 P12
国际标准分类 17.120
起草人 <p>朱党生、石玉波 等</p>
起草单位 <p>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重庆市水利局</p>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综合用水量的控制管理,可用于城市 涉水专业规划的编制,亦可供城市发展和新区建设用水预测与取水总量控制参照使用。达到相应规模的建制镇、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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