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67-2006 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
标准号 | SL 367-2006 | 标准名称 | 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7-03-01 | 实施日期 | 2007-06-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水利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P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7.120 | ||
起草人 | <p>朱党生、石玉波 等</p> | ||
起草单位 | <p>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重庆市水利局</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综合用水量的控制管理,可用于城市 涉水专业规划的编制,亦可供城市发展和新区建设用水预测与取水总量控制参照使用。达到相应规模的建制镇、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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