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22-2008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
标准号 | SL 422-2008 | 标准名称 |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8-03-21 | 实施日期 | 2008-06-2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水利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30 | ||
起草人 | <p>李晓华、詹卫华 等</p> | ||
起草单位 | <p>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凡利用江、河、湖、库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等风景资源,组织开展观光、休闲、娱乐、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等活动的涉水旅游项目的综合影响评价。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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