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01-2012 航空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标准号 | MH/T 3001-2012 | 标准名称 | 航空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
发布日期 | 2012-04-26 | 实施日期 | 2012-08-01 |
废止日期 | 2019-09-09 | 代替以下标准 | MH/T 3001-2004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H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9.100 | ||
起草人 | <p>许万忠、潘建华 等</p> | ||
起草单位 | <p>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成都维修基地、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等</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在民用航空器制造、运行、维修和翻修行业中从事无损检测(NDT)工作的人员资格 鉴定与认证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液体渗透检测(PT)、磁粉检测(MT)、涡流检测(ET)、超声检测(UT)、射线照相检测(RT)、红外热像检测(IRT)和目视检测(VT)的NDT方法检测或验收材料、产品、零件、组件 和分组件的人员;也适用于直接负责NDT技术的人员、NDT技术外部审核人员以及NDT技术培训人员。本标准不适用于除上述人员外的NDT管理人员,也不适用于从事NDT技术开发的研究人员,即使他们开发的技术随后被认证的3级人员批准使用。 本标准也适用于使用其他无损检测方法的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声发射检测、中子射线照相检测、渗漏检测、全息照相检测或错位散斑干涉检测等。对于这些方法的培训、经历以及考试的要求,可以由民航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委员会或被授权的工程机构根据本标准 制定。 使用某种直读式仪器执行特定检测的人员不要求按本标准进行鉴定与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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