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1608.2-2013 机车辅助电机 第2部分:劈相机
标准号 | TB/T 1608.2-2013 | 标准名称 | 机车辅助电机 第2部分:劈相机 |
发布日期 | 2013-03-13 | 实施日期 | 2013-07-01 |
废止日期 | 2014-09-28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铁路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S35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80 | ||
起草人 | <p>唐苹森、高惠纯 等</p> | ||
起草单位 | <p>株洲联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等</p> | ||
适用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机车劈相机(以下简称劈相机)的环境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RAMS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机车劈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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